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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深圳最新部署,“扫黑除恶”!_

中办国办印发,深圳最新部署,“扫黑除恶”!_

发布日期:2026-05-28 10:04 谷悦网络
中办国办印发,深圳最新部署,“扫黑除恶”!_
             
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系统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广东省委平安办、省公安厅联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2024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深圳市群众安全感得分达99.28%,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满意度达99.01%,两项指标连续4年位列广东省第一。这一成绩充分体现了深圳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的扎实成效。

近日,深圳市龙华区发布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公告,释放重要信号。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常态化开展

扫黑除恶斗争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精神及广东省、深圳市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01

龙华区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重点




(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有组织犯罪;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有组织犯罪;

(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渣土倾倒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有组织犯罪;

(四)控制操纵、垄断经营休闲娱乐场所、废品收购、电信运营、“黑煤气”,控制代驾、出租车准入经营的有组织犯罪;

(五)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有组织犯罪;

(六)纠集社会人员插手小区物业管理更换,进行圈地收费的有组织犯罪;

(七)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签订借款合同,以虚假转账、签空白合同、收取保证金等方式牟取利益的“套路贷”有组织犯罪;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软暴力”催收,经营“地下钱庄”的有组织犯罪;

(九)聚众赌博与网络赌博,组织卖淫,制毒贩毒等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有组织犯罪;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有组织犯罪;

(十一)侵害学生或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学生或未成年人参加犯罪组织或实施违法犯罪的有组织犯罪;

(十二)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有组织犯罪;

(十三)控制操纵路边乞讨人员、流浪汉等非法敛财的有组织犯罪;

(十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交通场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等有组织犯罪;

(十五)在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有组织犯罪;

(十六)恶意插手医疗纠纷,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有组织犯罪;

(十七)盘踞在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治安复杂场所实施违法犯罪的有组织犯罪;

(十八)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违法上访、闹事的有组织犯罪;

(十九)参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有组织犯罪;

(二十)有组织犯罪的“保护伞”“关系网”;

(二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违法犯罪、发展渗透,或在境外犯罪后潜逃我区的有组织犯罪人员;

(二十二)境外人员在我区设立公司、投资项目,披上合法外衣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组织犯罪;

(二十三)利用职务之便实施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的基层干部;

(二十四)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它各类有组织犯罪。


02

龙华区八大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一)信息网络行业领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网黑恶犯罪和非法牟利伪装的电诈团伙,强化对网络黑灰产业的综合治理。

(二)自然资源行业领域:整治违法占地、私自买卖土地、土地权属纠纷等问题。

(三)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打击非法垄断运输市场、非法营运和“黑驾校”“黑中介”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程建设行业领域:打击强揽工程、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恶意竞标及物业管理暴力交接、“黑物业”等问题。

(五)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汽车消费贷“0元购”诈骗、强迫借贷和虚假借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教育行业领域:打击学生欺凌和利用学生实施有组织犯罪,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七)医疗卫生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强制消费、欺诈医疗和医疗美容消费陷阱等问题。

(八)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和预付式消费“套路营销”“恶意逃债”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03

龙华区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重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广辟线索来源,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对举报“龙华区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重点”“龙华区八大行业领域整治重点”等方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据《深圳市龙华区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给予奖励。


(三)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五)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给予相应奖励。

1.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后立刑事案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万元

2.提供“龙华区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重点”“龙华区八大行业领域整治重点”线索,在核查有组织犯罪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万元


(六)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按以下原则进行奖励认定:

1.对同一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2.对同一举报人在多地多部门举报同一线索的,不予重复奖励;

3.两个及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同一举报奖励;

4.同一线索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次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七)举报可采用来电、来信或通过邮箱、举报平台等方式,向龙华区扫黑除恶办提供相关线索材料。

1.举报电话:0755-2333287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举报邮箱:lhqshb@szlhq.gov.cn;

3.来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10号观湖文化艺术中心主楼(龙华区扫黑除恶办),邮编:518110;

4.微信进入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平安龙华”公众号


(3)搜索“i龙华”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搜索“扫黑除恶”。


(八)本办法由深圳市龙华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扫黑除恶斗争

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三月



(来源:平安龙华)


龙岗区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


4月15日,龙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主任郭健冬率队专题调研住建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组、扫黑除恶工作科、龙岗公安分局扫黑攻坚队相关人员,龙岗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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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座谈会上,龙岗区住建局围绕2026年以来住建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举措、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步计划进行了详细汇报。据介绍,今年以来,龙岗区住建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聚焦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工程建设领域,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出借资质、挂靠施工”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对相关线索依法调查处置。通过制定工作指引、建立动态管控机制、实施全覆盖检查,强力落实工人工资支付“两制”。全国欠薪平台接收全区线索总量同比下降6.81%,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在物业行业治理方面,全面排查物业小区内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风险及行业乱象,强化部门协同,严防黑恶势力向社区渗透,切实维护居民生活和谐稳定。在打击“黑煤气”方面,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2026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32人次,查扣“黑气瓶”及违规钢瓶262个,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形成有力震慑,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当天,与会人员围绕住建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的源头治理压力、“黑物业”行为的认定标准与执法边界、“黑煤气”跨区域打击的协作机制优化等,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

调研组对龙岗区住建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住建领域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是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战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线索核查上再聚焦、再加力,紧盯围标串标、强揽工程、“黑煤气”等方面的问题,做到深挖彻查、打早打小,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深化源头治理,将扫黑除恶要求全面嵌入行业监管全链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风险预警机制,系统堵塞管理漏洞,实现长效常治。要创新宣传引导,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覆盖面,优化宣传矩阵,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龙岗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聚焦短板弱项,持续攻坚发力,重点在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强力整治“黑物业”乱象、严打“黑煤气”违法犯罪上持续保持高压;在创新监管机制、压实全链条责任、强化风险预警上深化源头治理;在优化宣传矩阵、提升普法精准度、动员群众参与上积极营造氛围。该局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在住建领域滋生的土壤,为龙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深圳重大国际活动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记者 叶玉燕


深圳及各区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情况一览


一、背景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阶段。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系统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广东省委平安办、省公安厅联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2024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深圳市群众安全感得分达99.28%,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满意度达99.01%,两项指标连续4年位列广东省第一。这一成绩充分体现了深圳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的扎实成效。


二、市级层面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总体情况


2.1 组织领导架构


深圳市扫黑除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了深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扫黑除恶办),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协调、线索管理、案件督办、宣传等工作。

市级层面的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市纪委监委(负责"惩腐打伞")、市公安局(刑事打击主力军)、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中级法院(审判执行)、市住房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治理)。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市区协同"的工作格局。

各区均设立扫黑除恶工作科,实现市、区两级专门机构实体化运作全覆盖,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2 长效机制建设


截至2023年底,深圳市共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51项,涵盖线索管理、案件办理、行业整治、宣传发动等全流程。2024年,深圳市又推动新增涉黑恶线索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100余项,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核心制度体系包括:

线索举报与核查机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最高奖励10万元,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全市各区均上线智能化网上举报平台,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

跨部门协同机制:政法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联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模式。

"一案一整改"双向反馈机制:政法部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整改建议,主管部门反馈整治情况,这一机制已在全省推广。

"一案三查"机制:查办黑恶势力犯罪、追查"保护伞"、倒查主体责任,确保打深打透。

提前介入机制:检察机关100%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严把案件定性关。

2.3 近年专项行动成果


2024年度主要成效数据

指标
数据
打掉涉黑组织
3个
打掉恶势力组织
21个
侦办涉恶十类关联犯罪案件
1222宗
侦破涉网黑恶案件
11宗(抓获337人,查扣资产3185万元)
裸聊敲诈勒索案件同比下降
95%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件68人
检察机关起诉
15件131人
法院审结案件
32宗185人
制发建议书整改率
404件,100%完成整改
受理群众举报线索
594条
发放举报奖励金
40.65万元


典型案例:2024年,深圳成功打掉利用"AI换脸"技术伪造不雅图片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抓获10余名犯罪嫌疑人,带破全国多地案件30余宗,有效遏制了新型网络涉黑恶犯罪的蔓延态势。

2.4 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深圳扫黑除恶行业整治工作经历了从重点突破到全面覆盖的发展过程。

前期重点行业整治(2022-2023年):持续深化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整治,带动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教育领域打掉涉恶势力集团1个、犯罪团伙3个;金融放贷领域推动洗钱罪判决案件20件;市场流通领域查处违法案件17835件,移送司法机关127件。

2024年新三大行业领域整治:在巩固原有领域基础上,新增对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三大行业的综合治理,打掉相关恶势力组织13个。具体成效包括: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海洋执法11501人次,立案查处3宗;交通运输领域立案19159宗,治超案件1980宗;工程建设领域检查项目8992项次,行政处罚186宗。

2.5 宣传与社会参与

深圳市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构建了全覆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宣传阵地建设:全市建成扫黑除恶主题公园37个,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接续选取24条路线、70辆公交车投放扫黑除恶公益广告,搭建文化墙等宣传新阵地645处,日均宣传覆盖量超600万人。2023年推送扫黑除恶公益短信585万余条。

群众参与机制:深入开展"五进"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重点场所),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励群众参与,2024年市、区两级扫黑除恶办共接待来访354人次,接听来电2783通。

2.6 举报渠道

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举报中心:https://ga.sz.gov.cn/YJJBPT/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各区均设有专门举报渠道,包括举报电话、邮箱、来信来访地址和线上举报平台。

三、各区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情况


3.1 福田区

组织架构:福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田区委办公大楼(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以获评"平安中国示范县(区)"、平安深圳建设年度考评"三连冠"的成绩,被授予首届平安广东建设"平安鼎",成为深圳唯一获此殊荣的区。

制度机制:福田区建立了"四个聚焦"工作体系——聚焦新媒体平台宣传、聚焦网络犯罪新兴领域治理、聚焦社会宣传阵地建设、聚焦青少年群体教育。修订完善《福田区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重大案件线索立即启动奖励。开发"i福田"区级扫黑除恶线索线上举报平台,实现24小时舆情应急值守。

专项行动特色:在校园领域实施"新雨计划"校园普法课程,推进"一班一员"法治辅导员项目,建立反校园欺凌防治机制,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学生群体。

举报方式:电话0755-88379552;邮箱ftshceb@szft.gov.cn

3.2 罗湖区

组织架构:罗湖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扫黑办统筹协调,罗湖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等多部门参与。2023年11月,罗湖区组织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联络员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

制度机制:制定打击重点24项清单,涵盖基层政权把持、村霸、市霸、套路贷、保护伞等。开发线上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实现线索在线提交。

专项行动成效:严厉打击"8.22强迫劳动案"犯罪团伙,依法批捕骨干成员21人。贯彻落实金融犯罪"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审查涉洗钱犯罪上游案件69件104人,追加起诉3件6人。

举报方式:电话0755-22185900

3.3 南山区

组织架构:南山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区扫黑办统筹协调,区法院、区检察院、南山公安分局等多部门联动。

制度机制:建立多警种合成作战、市区捆绑打击机制,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精准打击新型犯罪,常态化精准整治"小黑小恶小乱"现象。

专项行动成效:在追逃专项行动中,网逃综合到案率达100%,抓获九类涉恶网逃罪犯300余人;在"猎狐"行动中缉捕外逃人员16名。三年来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实现四年连降,2019年度全市平安建设考评为优秀。

3.4 宝安区

组织架构:宝安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宝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9月,宝安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常态化扫黑除恶部署要求。

制度机制:出台《宝安区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奖励标准。制定24项打击重点、8大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开发线上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

专项行动成效:2025年11月,宝安区向多名举报有功市民发放举报奖励金共计5万元。专项斗争以来共打掉涉黑团伙3个、恶势力团伙15个、9类涉恶团伙195个。

举报方式:电话0755-29998527(区扫黑办)/0755-84450700(公安分局24小时);邮箱bashceb@baoan.gov.cn

3.5 龙岗区

组织架构:龙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主任郭健冬统筹调度,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组、扫黑除恶工作科、龙岗公安分局扫黑攻坚队、区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动。

制度机制:2024年7月,龙岗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平台正式上线,实现一键举报。将扫黑除恶要求嵌入行业监管全链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专项行动特色:2026年4月专题调研住建领域,重点整治工程建设(串通投标、强揽工程)、物业管理("黑物业"风险排查)、燃气安全("黑煤气"跨部门联合执法,2026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32人次,查扣违规气瓶262个)。2021年专项斗争期间共打掉涉黑恶团伙百余个。

举报方式:通过线上举报平台提交

3.6 龙华区

组织架构:龙华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平安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龙华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参与。

制度创新:龙华区依托"i龙华"APP和微信端开发全市首个区级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系统,实现线索在线提交、分办、反馈闭环管理,上线以来共接收信息162条。与"民意速办"平台联动,非扫黑类民生诉求及时分流,实现"有诉必接、100%反馈"。制定24项打击重点和8大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典型案例:2023年3月接群众举报,成功侦破城中村"黑物业"敲诈勒索案。犯罪团伙控制物业管理处,以"用水开口费""进场费"等名目敲诈勒索商户数十万元,公安机关专案侦查2个多月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工作成效:2023年全区警情同比下降17.5%,连续三年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在全省排名分别上升41位、32位。

举报方式:电话0755-23332877;邮箱lhqshb@szlhq.gov.cn

3.7 坪山区

组织架构:坪山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坪山公安分局、区卫健局等多部门联动。

制度创新:坪山区首创"社区扫黑除恶观察员"机制,在社区层面建立常态化观察和报告体系,这是全市范围内具有创新意义的基层治理举措。

专项行动成效:坪山警方出动180余名警力,一举打掉5个犯罪团伙(含1个涉恶团伙),捣毁7个销赃窝点。成功侦破医美行业强迫交易涉恶组织专案。侦破利用AI技术伪造不雅照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

举报方式:电话0755-28314251

3.8 光明区

组织架构:光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刘胜主持专题会议,设有四个专项工作组,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参与。

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智能公开举报奖励、打早打小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六方面)。

专项行动成效:专项斗争期间共打掉涉黑恶团伙114个(含涉黑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约2.93亿元。打掉"003""008"特大网络赌博犯罪团伙,打掉越天世纪、车房网络等"套路贷"犯罪团伙4个。"伞网清除":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3宗33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

工作成效:线索办理受理602条,办结597条,办结率99.2%。刑事治安总警情连续三年大幅下降(2018年-16.34%,2019年-6.86%,2020年1-10月-18.94%)。

3.9 盐田区

组织架构:盐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法委)统筹,盐田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共同参与。

制度机制:2024年9月发布《盐田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倡议书》。开发"i盐田"小程序扫黑除恶举报平台。举报奖励机制参照全市标准执行。

专项行动重点:重点打击"村霸""市霸""路霸"、行业乱象和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持续打击"保护伞""关系网"。

举报方式:电话0755-25365365(区扫黑办)/0755-25551585(公安分局)/0755-25227649(纪委监委);邮箱ytqshb@yantian.gov.cn

3.10 大鹏新区

组织架构:大鹏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葵涌、大鹏、南澳三个办事处分别承担辖区扫黑除恶工作。

制度创新:大鹏新区创新打造"1+3"两级扫黑除恶宣传新阵地。"1"即以大鹏新区平安法治公园为中心(位于葵涌宠物主题公园和三溪河碧道),设"平安大鹏"和"法治大鹏"两大主题板块,引入"鹏鹏鸟"IP形象;"3"即葵涌生态法治公园(警示教育基地)、大鹏文体公园(主题公园)、月亮湾广场(主题公园)三个街道级阵地。

专项行动成效:2023年累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2025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品300余份、资料200余份,吸引300余名市民参与。设计"捉拿黑恶势力"套圈游戏、"我问你答"等互动环节,增强群众参与感。

举报方式:电话0755-28336530;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区扫黑除恶办)

3.11 深汕特别合作区

组织架构:深汕特别合作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区管委会。

制度机制:2024年7月发布《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公告》,公布举报方式和打击重点。建立线上扫码举报平台。

举报方式:电话0755-22101636;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3(区扫黑除恶办)

四、各区特色亮点对比分析

区域
创新亮点
代表性举措
福田区
"四个聚焦"宣传体系
"新雨计划"校园普法、"一班一员"法治辅导员、24小时舆情值守
罗湖区
金融犯罪治理
"一案双查"机制、涉洗钱犯罪追诉
南山区
智慧扫黑
大数据精准打击、"小黑小恶小乱"精准整治
宝安区
多维举报+基层宣传
线上小程序举报、"走街入户"燕罗街道宣传
龙岗区
行业监管全链条
住建领域嵌入式监管、线上举报平台
龙华区全市首个区级线上举报系统
"i龙华"APP举报系统、"民意速办"联动、城中村"黑物业"案
坪山区全市首创社区观察员机制
社区扫黑除恶观察员、180人收网打掉5个团伙
光明区
六项机制建设
三年打掉114个团伙、2.93亿元资产、99.2%线索办结率
盐田区
"i盐田"平台
小程序举报、常态化倡议机制
大鹏新区"1+3"两级宣传新阵地
平安法治公园+"鹏鹏鸟"IP、三个街道主题公园全覆盖


五、总结与评价


深圳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呈现以下突出特点:

组织领导有力有序。市委书记亲自挂帅,市、区两级专门机构实体化运作全覆盖,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市区协同"的工作格局。各区均设立扫黑除恶工作科或办公室,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全市共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51项,2024年又新增100余项制度,覆盖线索管理、案件办理、行业整治、宣传发动等全流程。"一案一整改"双向反馈机制、"一案三查"机制等核心制度有效运转。

打击成效显著突出。2024年打掉涉黑恶犯罪组织24个,侦办涉恶案件1222宗。针对新型网络涉黑恶犯罪,建立多警种合成作战机制,成功侦破"AI换脸"敲诈勒索等新型案件。裸聊敲诈勒索案件同比下降95%。

群众满意度持续领先。群众安全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连续4年位列广东省第一,分别为99.28%和99.01%,充分说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行业整治持续深化。从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领域拓展到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新三大领域,实现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全覆盖。制发各类建议书404件,整改率100%。

社会参与广泛深入。建成37个扫黑除恶主题公园,公交车公益广告日均覆盖600万人。各区纷纷创新宣传形式,如大鹏新区的"鹏鹏鸟"IP、坪山区的社区观察员机制等,营造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科技赋能智慧治理。多个区开发线上举报平台,实现线索受理、分办、反馈闭环管理。龙华区在全市率先开发区级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系统,与"民意速办"平台联动,提升了治理效能。


普法小课堂 |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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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扫黑除恶?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重点打击以下12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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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01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答: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02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着重建立健全六个方面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03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保障是什么?


答:参照各级党委和成员单位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做到思想不松、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常态化运行。

04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何时通过、何时实施?


答:2021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05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答: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06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的犯罪。


07
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答:(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8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反有组织犯罪法


《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扫黑除恶有了专门法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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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部网安局、酒泉政法、珠峰普法)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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